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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广门槛更低质量更高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广门槛更低质量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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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peace.org.cn/2012-10/30/content_55217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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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自今年 1 月正式启动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以来,许多
地方党政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具体要求。一些地方将活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
目、民生工程、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等内容,创新活
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有关负责人今天向法制网记者介绍,目前,活动取得
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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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这位负责人介绍,各地在活动中从方便群众出发,大力推行便民利民举措。
各地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国已有 24 个省(区、市)
调整了补充事项范围,18 个省(区、市)调整了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门槛进一
步降低,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和工作站、联系点建设积极推进。目前,
全国绝大多数省份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站率已达 90%以上,浙江、上海、福建、
安徽、湖北等省建站率为 100%,浙江、湖北等省“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基本
建成,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更加方便。
很多地方还结合实际,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
开制、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各种行之有效的便民举措。例如,上海市“12348”
法律服务热线实行每日 24 小时人工服务。深圳配备了功能齐全的流动车辆深入
偏远地区提供咨询服务、巡回受理案件。江苏在律师资源丰富的地方,将法律援
助律师的专业方向、执业年限、办案经历等要素按专业分类汇编成册,或输入电
子触摸屏,供受援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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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针对性提高服务质量
活动中,各地适应困难群众需求,在开展便民服务的基础上,将增强服务实效
作为活动重点任务加以推进。
司法部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地在推广法律援助服务中突出针对性,不断
提高服务质量。如广州在全市设立 4 家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发展了 20 名少
数民族法律援助联络员,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同时针对外国人刑事案件增
多的情况,为外国人提供翻译服务。山东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鼓励引
导合伙律所的合伙人、执业 5 年以上的律师等每人每年承办 1 件以上法律援助案
件,从源头上保证服务质量。宁波推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合同制”,通过定向招
标、议标形式,确定由 3 家律师事务所承办全部案件的 60%至 70%,实现了法律援
助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双重管理,有效保障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服务质量,各地纷纷加强信息网络技术应用,为群众提供
网上咨询服务,并实现了网上受理、审批、指派。安徽在全省建成法律援助困难
群体数据库,简化了数据库人群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河南开发并启用全省基
础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基础档案信息电子化采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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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帮助破解法律援助工
作中存在的难题,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这名负责人表示。
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把建设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接待室、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管理系统扩容、配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车等项目,纳入全
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十二五”规划》予以重点支持。四川将 25 个规范化
法律援助受理大厅和 300 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列入省政府民
生工程项目。
通过努力,各地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经费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江苏积极争取
政策支持,全省法律援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往年的 1000 万元增至 1500 万元。
湖北省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由 245 万元提高到 800 万元并纳入省财政预算。广西增
设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资金 30 万元。
此外,活动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改进工
作作风,争创岗位奉献先锋、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通过活动,广大
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今年 6 月,
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被中组部授予“2010—2012 年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
层党组织”称号,树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形象。
“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
些问题。譬如个别地方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出台的措施针对性
不强,活动开展流于形式。”这名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些问题,司法部将在活动的
最后阶段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记者 卢杰 见习记者 曾
敏 法制网 201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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